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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1-2015)

 发布时间:2011/05/1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我校改革和发展实际,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切实提升我校师生员工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工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广大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服务我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以广大师生员工为本,着眼于师生员工的实际法律需求,结合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原则,让广大师生员工共享法制宣传教育成果。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我校不同领导干部群体、不同教职员工群体以及不同学生群体和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我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我校教育事业的法制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吉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
    (二)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夯实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基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及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 深入学习宣传与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关系密切的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为我校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探索普法教育有效形式,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四)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科学化水平。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行政法规,扎实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六五”普法期间,我校党委宣传部将及时把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提供有效的学习材料。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将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大力推进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切实增强全体教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广大教职工的法制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要将法律法规教育的学习纳入学校党委党校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纳入新入职教职工学习内容,作为院、系、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方面。要切实加强广大教师的法制教育,督促广大教师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的各项义务,不断提升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依法执教,以德育人。
    (三)切实加强广大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要坚持用正确的法制观念武装大学生头脑,规范大学生的言行举止,将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大学生自觉行动。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法制教育是主渠道。要切实把法制教育作为课堂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要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载体,尤其是要做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教学,广大任课教师也要积极利用课堂教学,在引导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
    (四)切实推进学校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学校新闻网、宣传橱窗、校报、校园广播台、校园电视台、宣传简报、宣传展板等各类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重以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12•4”法制宣传日等为重要契机,利用法制教育指导月、宣传周等形式,依托各类学生社团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办法律节、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军训基地等教育资源,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托我校党委党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讨会,指导法治实践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六五”普法工作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提高全体教职员工法律素质,增强广大青年学生法制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机关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各院、系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三)统筹力量,全面动员。全面整合学校相关部处、院、系的优势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科学规划,落实经费。科学安排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规划、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从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途径以及工作机制细化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要在学校经费预算中划拨普法教育专项经费,订购相应的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等法律学习材料,重点支持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六五”普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吉林医药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薛连海  隋万林
    副组长:张  印  罗正里  蔡建辉  高忠武
    成  员:王耀东  金连海  冯泽明  刘诗福  田  敏
            杨  红  高红旺  李卫华  董  东  郭景森
            冯显林
    吉林医药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王耀东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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